1《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目录》
1月14日,工信部发布《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第1批),共有247款车型进入此次目录。原《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的车型,自2016年1月1日起废止。
在纯电动轿车方面,北京、华泰、华泰元田、中华、吉利、吉利美日、江淮、力帆、长安、比亚迪、奇瑞、荣威等12个品牌的车型入选。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方面,比亚迪、荣威、传祺三个品牌的车型入选。另外,传祺、中华增程式混合动力轿车,华泰圣达菲纯电动多用途乘用车,御捷马纯电动运动型乘用车入选此次目录。
纯电动客车方面,福田、大通、安凯、宇通、海格、金龙、恒通、申龙、南车、星凯龙、江西、南车时代、蜀都等品牌的车型入选。
2《关于“十三五”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奖励政策及加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通知》
1月18日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等五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十三五”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奖励政策及加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通知》,旨在加快推动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培育良好的新能源汽车应用环境,2016-2020年中央财政将继续安排资金对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给予奖补。
通知规定奖补对象,中央财政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奖补资金是对充电基础设施配套较为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规模较大的省(区、市)政府的综合奖补。
3《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和《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公告管理暂行办法》
2月4日上午,工信部发布了《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规范条件》(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范条件》”),要求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企业建立完整的可追溯体系,包括且不限于废旧动力蓄电池来源、主要参数、拆解检测、综合利用及产品流向等内容,建立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数据库。
《规范条件》中规定动力蓄电池是指为新能源汽车动力系统提供能量的蓄电池,主要包括金属氢化物镍动力蓄电池和锂离子动力蓄电池。废旧动力蓄电池包括经使用后剩余容量及充放电性能无法保障新能源汽车正常行驶或因其他原因拆卸后不再使用的动力蓄电池;报废新能源汽车上的动力蓄电池;经梯级利用后报废的动力蓄电池;动力蓄电池生产企业生产过程中报废的动力蓄电池;其他需回收利用的动力蓄电池。
废旧动力蓄电池的综合利用是指对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进行多层次、多用途的合理利用过程,主要包括梯级利用、资源再生利用、原材料能量回收利用等。
4《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补充通知
通知要求未列入公告的单体和系统企业,在申报《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时,应按《汽车动力蓄电池产品检验标准目录》要求对典型产品进行检测,并提供具有动力蓄电池检测资质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采用未列入目录企业单体产品的系统企业申报时,需同时提交具有动力蓄电池检测资质机构出具的单体产品检测报告。
5《新能源汽车碳配额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8月11日,发改委办公厅发布《新能源汽车碳配额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明确“遵照国务院领导同志批示精神,为加快建立促进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健康发展的市场化、法制化长效机制,加强对汽车温室气体排放的控制和管理,我们研究制定了《新能源汽车碳配额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新能源汽车碳配额,是汽车企业生产(不含出口)和进口的新能源汽车在使用过程中相对于燃油汽车减少的二氧化碳排放量。企业可以通过生产、进口新能源汽车生成新能源汽车碳配额或从碳排放市场交易获取新能源汽车碳配额。该办法自2017年开始试行,2018年正式实施。”
6《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
《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在企业准入方面,修订意见稿对比2009年的准入规则主要有八大变化,涉及生产能力和条件、设计开发、生产一致性、售后服务能力等方面,新规则要求更加严格具体。产品准入方面,修订意见稿将新能源汽车产品相关的多项旧标准都更新为最新的标准要求。随着技术和市场的不断发展,产品相关标准在不断修订完善,准入要求随之变化也在情理之中。电池、充电等方面的推荐性国标。
7《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本次对在中国境内销售乘用车的企业的平均燃料消耗量和新能源乘用车生产情况进行分别考核,从而实现平均燃料消耗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新能源乘用车占比高的乘用车企业最为受益于该办法的实施:新能源车占比高的车企既能显著降低自身的平均燃耗水平,也可以通过出售新能源车积分提高新能源乘用车的盈利能力。此外考虑到该项政策推出后,整车厂会加大力度推进传统车的节油减排,我们认为在节能以及轻量化技术方面具有优势的企业也将受益于该政策。
8《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技术路线图》
本次发布的路线图为“1+7”,主要包括:总体技术路线图、节能汽车技术路线图、纯电动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技术路线图、氢燃料电池汽车技术路线图、智能网联汽车技术路线图、汽车制造技术路线图、汽车动力电池技术路线图、汽车轻量化技术路线图。
本项技术路线图描绘了我国汽车产业技术未来15年发展蓝图。总体目标是:至2030年,汽车产业碳排放总量先于国家提出的“2030年达峰”的承诺和汽车产业规模达峰之前,在2028年提前达到峰值,新能源汽车逐渐成为主流产品、汽车产业初步实现电动化转型,智能网联汽车技术产生一系列原创性科技成果,并有效普及应用,技术创新体系基本成熟,持续创新能力和零部件产业具备国际竞争力。
9《四轮低速电动车技术条件》立项
项目名称为“四轮低速电动车技术条件”,标准性质为“推荐”,项目周期为24个月,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归口单位为“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起草单位为“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上海机动车检测中心”。此举标志着四轮低速电动车技术条件国家标准正式立项,预示着四轮低速电动车将迎来国家的规范化政策。
10《汽车动力电池行业规范条件(2017年)》征求意见稿
11月22日,工信部发布了《汽车动力电池行业规范条件》(2017年)。意见稿明确提出:锂离子动力电池单体企业年产能力不低于80亿瓦时,金属氢化物镍动力电池单体企业年产能力不低于1亿瓦时,超级电容器单体企业年产能力不低于1千万瓦时。系统企业年产能力不低于80000套或40亿瓦时。生产多种类型的动力电池单体企业、系统企业,其年产能力需分别满足上述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