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5年修订)》在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中提到和电池相关的项目中,除了电池隔膜和电池管理系统外,还包括能量型动力电池(能量密度≥110Wh/kg,循环寿命≥2000次,外资比例不超过50%)和电池正极材料(比容量≥150mAh/g,循环寿命2000次不低于初始放电容量的80%)。
中国化学与物理电源行业协会秘书长刘彦龙对记者分析,尽管《修订稿》没有专门提鼓励单体电池企业,但这并不代表限制。实际上包括三星、LG和松下在内的日韩企业都已经在中国设厂。
资料显示,三星SDI建在西安高新产业开发区的动力电池工厂在去年10月下旬已经正式投产,生产线涵盖了生产汽车动力电池单元与模块的全工艺流程,产能为1.3GWh。
LG化学在南京的新能源电池项目已于2015年年底竣工,该项目可年产供5万多辆纯电动汽车(以一次充电续航里程达320公里的电动车为准)和18万多辆插电式混合动力版汽车(PHEV)使用的电池,并且采用“一条龙”生产模式。
松下在中国大连正在兴建一座汽车锂电池工厂,该工厂年产电池可以配套20万辆车,年营收目标是1000亿元,预计2017年投入生产。
但是,尽管这三家日韩企业已经在中国兴建电池厂,但它们目前仍未进入工信部的电池企业目录。
截至2016年12月,工信部共发布四批57家符合规范条件要求的企业目录,其中56家单体企业,1家系统企业。外资动力电池企业至今还未能进入电池企业目录。
“日韩电池企业至今没有进入电池企业目录,可能意味着其客户无法获得新能源汽车的补贴。”刘彦龙分析,国家至今没有明确表示电池企业目录与新能源企业补贴是否挂钩。